發布時間:2024-0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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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患,是指隱藏的禍患,即隱藏不露、潛伏的危險性大的事情或災害。 事故隱患,是泛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、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。納為21大類: 火災、中毒和窒息、水害、坍塌、滑坡、泄漏、腐蝕、觸電、墜落、機械傷害、煤與瓦斯突出、公路設施傷害、公路車輛傷害、鐵路設施傷害、鐵路車輛傷害、水上運輸傷害、港口碼頭傷害、空中運輸傷害、航空港傷害、其他類隱患等。 在企業安全生產檢查中,要注意檢查以下最常見的事故隱患(共22種): 1、人的不安全行為 1、忽視安全,忽視警告,操作錯誤。 2、人為造成安全裝置失效。 3、使用不安全設備。 4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。 5、物體存放不當。 6、冒險進入危險場所。 7、攀、坐不安全位置。 8、有干擾和分散注意力的行為。 9、忽視個體勞動防護用品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確使用。 10、不安全裝束。 11、對易燃、易爆等危險物品的接觸和處理錯誤等。 2、物的不安全狀態 1、防護、保險、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。 2、設備、設施、工具、附件有缺陷。 3、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。 4、生產(施工)場地作業環境不良。 3.管理上的缺陷 1、技術和設計上缺陷。 2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夠。 3、勞動組織不合理。 4、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。 5、沒有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,或者不健全。 6、沒有事故防范和應急措施或者不健全。 7、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,經費不落實。 危險因素,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。 1、危險、有害因素分類 對危險、有害因素進行分類是進行危險、有害因素分析和辨識的基礎。危險、有害因素的分類方法有許多種,主要有以下兩種方法: (1)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進行分類 根據《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》的規定,將生產過程中的危險、有害因素分為如下6類(共36種): 1)設備、設施缺陷 強度不夠、剛度不夠、穩定性差、密封不良、應力集中、外形缺陷、外露運動件、制動器缺陷、設備設施其它缺陷。 2)防護缺陷 無防護、防護裝置和設施缺陷、防護不當、支撐不當、防護距離不夠、其它防護缺陷。 3)電 帶電部位裸露、漏電、雷電、靜電、電火花、其它電危害。 4)噪聲 機械性噪聲、電磁性噪聲、流體動力性噪聲、其它噪聲。 5)振動 機械性振動、電磁性振動、流體動力性振動、其它振動。 6)電磁輻射 電離輻射:X射線、g射線、a粒子、β粒子、質子、中子、高能電子束等;非電離輻射:紫外線、激光、射頻輻射、超高壓電場。 7)運動物 固體拋射物、液體飛濺物、反彈物、巖土滑動、料堆垛滑動、氣流卷動、沖擊地壓、其它運動物危害。 8)明火 9)能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高溫氣體、高溫固體、高溫液體、其它高溫物質。 10)能造成凍*的低溫物質 低溫氣體、低溫固體、低溫液體、其它低溫物質。 11)粉塵與氣溶膠 不包括易爆性、有毒性粉塵與氣溶膠。 12)作業環境不良 作業環境亂、基礎下沉、安全過道缺陷、采光照明不良、有害光照、通風不良、缺氧、空氣質量不良、給排水不良、涌水、氣溫過高、氣溫過低、氣壓過高、氣壓過低、高溫高濕、自然災害、其它作業環境不良。 13)信號缺陷 無信號設施、信號選用不當、信號位置不當、信號不清、信號顯示不準、其它信號缺陷。 14)標志缺陷 無標志、標志不清楚、標志不規范、標志選用不當、標志位置缺陷、其它標志缺陷。 15)其它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)易燃易爆性物質 易燃易爆性氣體、易燃易爆性液體、易燃易爆性固體、易燃易爆性粉塵與氣溶膠、其它易燃易爆性物質。 2)自燃性物質 3)有毒物質 有毒氣體、有毒液體、有毒固體、有毒粉塵與氣溶膠、其它有毒物質。 4)腐蝕性物質 腐蝕性氣體、腐蝕性液體、腐蝕性固體、其它腐蝕性物質。 5)其它化學性危險、有害因素 1)致病微生物 細菌、病毒、其它致病微生物。 2)傳染病媒介物 3)致害動物 4)致害植物 5)其它生物性危險、有害因素